纽约合理便利政策

关于租户享有为残疾人士提供合理便利设施权利的通知

合理的住宿;

纽约州人权法要求住房提供者对建筑物或居住空间做出合理的调整或改造,以满足残障人士的需求。例如,如果您有身体、精神或医疗障碍,您可以要求您的住房提供者使您的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变得无障碍,或更改某些政策以满足您的需求。

若要请求合理的住宿,您应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您的物业经理。您需要向住房提供者证明,您有残疾或健康问题,影响您使用住房,并且您的住宿请求可能是必要的,以便为您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机会来使用和享受您的住房或您的住房提供者通常提供的便利设施和服务。

如果您认为您被拒绝提供因您残疾而产生的合理便利,或者您因请求合理便利而被拒绝提供住房或遭到报复,您可以按照本通知末尾所述向纽约州人权部门提起投诉。

具体来说,如果您有身体、精神或医疗障碍,您可以要求:

  • 允许改变住房单元的内部装饰,使其更方便进入;
  • 您的住房提供商的规则、政策、惯例或服务的变更;
  • 对建筑物公共区域的改造,让您有平等的机会使用建筑物。纽约州人权法要求住房提供者支付对公共使用区域的合理改造费用。

根据纽约州人权法可能要求的合理修改和调整的例子包括:

  • 如果您行动不便,您的住房提供者可能需要为您提供坡道或其他合理手段,以允许您进出大楼。
  • 如果您的医生提供文件证明饲养动物有助于缓解您的残疾,那么尽管有“禁止饲养宠物”的规定,您也应该被允许在家中饲养动物。
  • 如果您需要在浴室安装扶手,您可以申请安装,费用自理。如果您的房屋是在 13 年 1991 月 XNUMX 日之后建造并首次入住,并且需要加固墙壁以安装扶手,您的房屋提供者必须支付安装费用。
  • 如果您因身体原因需要在住所附近的停车位停车,您可以请求房屋提供商为您提供停车位,或者,如果没有相邻的停车位,则将您置于候补名单的首位。
  • 如果您有视力障碍,并需要以其他格式(例如大字体)打印通知,或需要以电子方式提供通知,您可以向房东请求此类便利。

所需的可访问性标准:

13 年 1991 月 XNUMX 日之后建造的所有建筑物均须符合以下标准:

  • 公共和公用区域必须方便残疾人士出入和使用;
  • 所有门必须足够宽,以方便坐轮椅的人通过;并且
  • 所有多户建筑均须设有无障碍通道、固定装置、插座、恒温器、浴室和厨房。

如果您认为您的建筑不符合所需的无障碍标准,您可以向纽约州人权部门提出投诉。

如何提出投诉:

投诉必须在涉嫌歧视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向该部门提出。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有关您的权利以及提交投诉的程序的更多信息: 纽约州卫生和公共服务部网站或致电 1-888-392-3644 咨询您的权利。您可以在网站上获取投诉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获取。您还可以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给部门区域办事处。区域办事处已在网站上列出。

布鲁克菲尔德地产多户住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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